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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吴俊华 | 发布时间:2010-02-09 07:37:14 | 信息来源:浙江卫生2009年第21期 | 访问次数: | |
武义县自8月1日起,在全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实行门诊100种药品20%报销后零差价销售。参合人员在县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购买列入本次统一降价的100种口服类、外用类基本药品,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报销后,享受该药品的医疗单位采购价格。同时,县第一人民医院继续实施90种常用药品让利4%-8%,县中医院推行22类药品降价20%,75种药品降价10%-20%,县妇幼保健院实行部分药品降价15%。通过药品降价,经测算,全县医疗单位全年可向患者让利46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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