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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公布2009年1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发布时间:2009-02-12 15:19:12 信息来源:厅疾控处 访问次数:

  2009年1月1日零时至1月31日24时,全省90个县(市、区)均有传染病报告,共报告甲、乙类法定传染病22种,10828例,其中死亡8例。无鼠疫、霍乱、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炭疽、血吸虫病、白喉报告。
  2009年1月,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乙型肝炎、梅毒、淋病、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占发病总数的89.84%;各病种报告死亡数依次为:肺结核(2例)、艾滋病(2例)、新生儿破伤风(1例)、狂犬病(1例)、流行性出血热(1例)、丙型肝炎(1例)。
  附件1  2009年1月浙江省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数统计表

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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