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
会议说明
一、组织及收费
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
协办单位:中国医院协会 深圳市卫生局 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北京经卫联合医药信息研究所
会议服务:深圳明德会议策划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经济日报 健康报 中国医药报 中国中药报 中国医用工程网 医用工程杂志 中国卫生工程学杂志
论坛收费:医院代表1200元/每人,企业代表1800元/每人(含组织费、会场费、嘉宾费、学习费等),《中国医院建设指南》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成员免会务费参加,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10月17—21日(10月17日全天报到)
地点:深圳银湖度假中心(三星)
三、大会主题:以人为本的医院建筑模式
特别策划:前期报批与策划专家专场咨询讨论
医院建筑防震减灾与灾后重建
医院建设管理医院代表现场答疑
四、论坛内容(详细内容及演讲嘉宾请见会议日程)
(一)行业发展及政策分析论坛
(二)规划\设计\装饰\装修论坛(病房、医技、科研)
(三)专项改、扩建工程论坛
(四)新材料\新技术应用与推广论坛
(五)地区中小型医院扩建改建论坛
(六)国内\国际医院建设案例经验交流论坛
五、展览
本次大会将在会前做详细调查,并根据医院需求,选择业内优秀企业设展位,原则每行业企业不超过2家。展位有限请各单位积极申请,组委会审核后将安排参展,详细展览内容和展位图请见展览说明函。
六、洽谈
将安排10余家国内外专业金融投资机构和多家技术企业参与现场项目资金技术洽谈,项目医院代表在会前可与会务组联系,将项目情况简单列表报送组委会,组委会将根据情况安排院方代表发言说明,每家10分钟,请各有关医院准备材料并安排专业人员。需提前安排的医院请根据医院情况填写资金表,并及时回传组委会。
七、调查
在会议开始前,主办单位将发行行业服务满意度调查表3000张,调查在2003年-2008年期间有过建设项目的医疗机构对于设计、建设、材料商的服务满意度,并同时在中国医用工程网开展网上调查。
八、考察
会议期间和会后将安排考察医院,具体安排请见附件。
九、学分、论文
大会邀请的国外专家、国内专家、主管领导作主旨报告、专题讲座内容和优秀论文作者发言待定,拟发第二轮通知。
大会将出版专业会刊,汇集与会代表论文,并授予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I类医学继续教育学分6分,部分优秀论文将在《医用工程》杂志发表。
论文要求:
论文要观点鲜明,论据扎实,数据准确,文字规范。篇幅以3000—4000字为宜,正文前附300字以内的内容摘要和3—5个关键词,参考文献在10篇以内。
论文题目下标注作者的姓名、单位,以脚注形式注明作者地址、邮编、E-mail地址、联系电话。
论文一律采用word格式,将电子文档以E-mail形式寄送组委会。
十、服务
根据多家医院要求,本次大会将设会后专业服务处,由《中国医院建设指南》专家指导委员会为医疗机构建设提供专家级的咨询和服务(投融资\前期策划与规划),有关专家团队资料及服务项目请联系专家服务处。
十一、会员
为了更好的服务医院,为医院提供更专业的服务和最佳的产品选择,欢迎广大医用工程企业和材料企业加入《中国医院建设指南》专家指导委员会会员,详情请咨询会员部。
十二、联系方式
组委会:010-68611676 68611938 传 真:68611676 68611938
联系人:崔洋13718912568 E-mail:ygs5238@163.com
2008全国医院建设(改、扩建)大会部分嘉宾名单及投资机构名单
拟邀嘉宾名单:
孙 隆 椿 卫生部原副部长 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副主任
赵 自 林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司长
赖 明 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司长
姚 志 彬 广东省卫生厅厅长
张 宗 久 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
王 东 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司副司长
梁 铭 会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
江 捍 平 深圳市卫生局局长
洪 宓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副所长
刘 魁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基建与装备处处长
陈祝 生 广东省卫生厅规财处处长
杨 洛 渝 解放军总医院院务部部长
马 玉 林 北京肿瘤医院副院长
刘 建 平 海军总医院副院长
黄 少 英 广东省中医院副院长
沈 崇 德 江苏省无锡市中医院副院长
黄 锡 璆 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
沈 晋 明 上海同济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著名专家
郭 大 荣 中国火箭运载技术研究院总体设计部高级工程师
朱 希 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总设计师
周 秋 琴 上海现代设计集团总工程师
张 九 学 广东现代建筑(医院)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总设计师
肖 正 辉 北京市医院污水污物处理技术协会教授级高工
洑 春 干 中国气体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嘉宾名单不分先后,部分嘉宾名单未列,对出席嘉宾具体安排,以最终到会为准)
投资商正在报名核实中,具体名单以最终到会为准,论坛组委会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