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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公布2008年9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发布时间:2008-10-14 09:29:20 信息来源:厅疾控处 访问次数:

  2008年9月1日零时至9月30日24时,全省90个县(市、区)均有传染病报告,共报告甲、乙类法定传染病19种,17107例,其中死亡19例。无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炭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白喉、血吸虫病报告。
  2008年9月,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梅毒、乙型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淋病,占发病总数的91.31%;各病种报告死亡数依次为:艾滋病(7例)、肺结核(5例)、狂犬病(5例)、新生儿破伤风(1例)、乙型肝炎(1例)。
  附件1  2008年9月浙江省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数统计表

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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