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上互动>平台说明
互动平台使用需知
发布时间:2007-09-28 17:20:19 信息来源:厅办公室 访问次数:

使用细则说明。各栏目的回复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

一、在线咨询

(一)受理范围:个人和企业对我厅办事过程中有关法规、政策、程序等问题的咨询。

(二)办理时间:一般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杂的问题适当延长。

(三)建议提问前,先进行查询是否已有类似问题。请勿重复提交问题,如果重复提问,我们将只受理其中的一个。

(四)不属于我厅工作范围或本栏目受理范围,本栏目管理人员不予处理及告知。

(五)本栏目答复是一种指导性意见 ,不具有法定效力。具体问题要通过法定途径(诉讼、复议、信访等)解决。

二、投诉举报

(一)受理范围:本栏目接受个人和企业对工作效能不满、工作人员态度不端正的投诉。

(二)办理时间:一般投诉问题将在30个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问题复杂的适当延长。

(三)请用户在提交问题时,填写好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法,并把事件和证据描述清楚,不得随意编造事实。以便调查时联系双方,查实事实真相,尽快处理好办件。

(四)请勿重复提交投诉。若重复提交,我们将只受理投诉中的其中一个。

(五)不属于我厅系统或本栏目受理范围的投诉,未提供有效联系方法导致无法联系或核实有关事宜的投诉,视为无效投诉,本栏目管理人员不予处理及告知。

三、厅长信箱

(一)您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和《厅长信箱》栏目管理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二)本栏目受理处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信访工作,因此受理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

(三)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要避免分成几封信进行表述以及语言过激、出言不逊,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五)写信后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便于及时处理联系。

(六)提交信件成功后,浙江省卫生厅门户网站工作人员会在2工作日内及时接收,请不要再重复提交。同时您将获得一个邮件编号和验证码,请务必妥善保管。您可在“厅长信箱”页面的“查看邮件办理状态”栏输入这两个号码,了解信件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

(七)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再重复提交。

(八)不属于我厅系统的信件或未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法导致无法联系和核实有关事宜的信件,视为无效信件,本栏目管理人员不予处理及告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