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敬副厅长在全省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OO五年三月三十日)
同志们:
全省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今天召开了。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04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成绩,交流经验;传达全国卫生监督会议的精神;研究部署2005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2004年,是全省卫生监督战线的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省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丰硕成果,为“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较大贡献的一年。
在这一年里,我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清理规范性文件,削减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促进卫生监督机构效能建设,强化卫生监督人员的服务意识,增强卫生监督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据统计,仅省级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已由原来的138项削减为目前的24项。
在这一年里,我们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寻找对策,形成思路,拟定了《浙江省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各地积极开展农村卫生监督工作试点,逐步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力量,目前全省已建立64个县级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各地努力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加大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投入力度,投入水平比2003年增长了23%,逐步改善了卫生监督执法条件和技术手段。
在这一年里,我们坚持“预防为主”和“两为”的卫生工作方针,根据国务院、卫生部和省政府的部署,积极开展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和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职业病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事关全省人民健康与安全的重大活动。全省共出动卫生监督员72万人次,检查单位62万家,查处违法违规单位3.9万家,查获违法产品1524吨,标值900多万元,吊销卫生许可证358家,捣毁窝点7870家,行政罚款4200多万元,移送司法案件227件,查处了一大批劣质奶粉、毒咸鲞、非法卖血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安全的大案要案。通过检查整顿,严厉打击了卫生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保障了人民健康安全,赢得了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树立了卫生监督执法形象。
我们在过去的一年中取得的成绩,是省委、省政府和卫生部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也是全省卫生监督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卫生厅向有关部门领导、社会各界和卫生监督战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食品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食物中毒事件、介水传染病时有发生,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和广大农村地区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非法行医等问题,人民群众还很不满意,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我们的任务还很重,面临的困难还很多,卫生监督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正确把握卫生监督工作的形势和要求
社会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均衡协调、互相促进的过程,任何领域的不和谐都会阻碍社会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认清时代的发展趋势,正确把握当前卫生监督工作形势,立足长远,扬长补短,使我们的各项政策和工作思路适应和促进社会的发展。
(一)卫生监督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的卫生监督工作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在计划经济时期,一切经济和社会事物都由政府直接操作和管理,卫生监督工作职能很少,主要从事工业卫生的监管工作。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市场作用不断增强,政府职能不断转变,但人们的法制意识、诚信观念还很薄弱,自我约束不强,市场经济秩序需要不断地整顿和规范,一个强有力的、卫生法制比较健全的卫生监督体系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和基本权利,是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基础。卫生监督作为政府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权益的重要保证,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经济建设发展和人民健康、乃至子孙后代的身体素质和全民族的兴旺发达。近几年,我省经济发展很快,增长率每年都在10%以上,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条件有了明显的提高,正在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健康安全等方面的需求也日益增长,“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已是社会的共识,去年的“王均瑶效应”就足以说明这一点。但是,我省卫生监督事业和经济发展还不协调,存在着“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如职业卫生、食品卫生、医疗卫生方面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已经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健全卫生监管体系,保证群众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安全。”国务院提出的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总目标是:“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去年,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这是省委省政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按照实施“八八战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科学分析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卫生监督是平安浙江建设和卫生强省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保障措施,省委省政府做出的这一决策部署,为发展卫生监督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我们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促进卫生监督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正确认识卫生监督工作职能调整。2004年,国务院、有关部委对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的工作职能进行了调整,卫生部、省卫生厅以文件和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及时做了传达。对职能调整的情况,大家议论比较多,不少同志在思想认识上还有疑问或顾虑。有的同志认为,职能调整后,把原来属于我们的职责划出去,造成卫生监管职能的削弱,对卫生监督工作的前途、卫生监督所的未来比较担心;有的同志认为职能调整后,自己分管的工作划出去了,感情上很难割舍,业务上也无法发挥技术专长,影响了卫生监督队伍的稳定。我认为这些想法都很正常,也完全可以理解。虽然我去年4月份才分管卫生监督工作,但是我和在座的很多同志一样,十多年前就从事卫生监督工作,对卫生监督工作也有很深厚的感情。对于卫生监督职能调整的认识,我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理解:
首先,职能调整是国务院、有关部委深刻分析当前食品安全、职业安全形势后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每一个人的健康安全;劳动者是生产力最活跃的要素,职业安全关乎每一位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多年来,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工作在卫生等有关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形势总体趋于好转,但问题仍然很多,形势依然严峻,如去年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暴露出的食品安全问题,中央电视台揭露的温州龙湾区的尘肺危害问题等。在本月初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对食品安全、职业安全问题也十分关注,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这在历史上是比较少见的。食品安全、职业安全监管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据不完全统计,我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40万家,职业危害企业近5万家,食品品种成千上万,职业危害因素非常复杂;这么多的企业和产品,并且大部分是中小企业,企业和经营者的自律性比较差,单靠一个部门的力量进行监管是不现实的,也是难以管好的。为此,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编办下发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调整的意见》和《关于放射源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卫生部与有关部委又下发了监管职责的具体分工,对监管职责进行明确。因此,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的《决定》和有关部委的文件精神上来,切实做好自己的各项工作。
第二、职能调整并不是对卫生监督工作的否定。卫生监督部门作为食品安全、职业安全等工作的组成部门之一,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安全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为食品安全、职业安全趋于好转的形势做出了突出贡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这次职能调整,是当前食品安全等形势发展的需要,是为了促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需要,也是政府转变职能、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公共卫生工作的需要。
第三、职能调整后,卫生监督工作并没有削弱。根据《决定》和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卫生行政部门仍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许可及日常监督,餐饮业和食堂的卫生监管,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新的食品包装材料等产品的安全性审查和监督,食品卫生法规和卫生标准的拟定,食品卫生、食源性疾病的监测、信息发布、危险性评估等工作,因此,食品卫生监管任务并没有减轻,仍然十分繁重。我们必须根据《食品卫生法》、《决定》和卫生部、省卫生厅的要求,继续做好食品卫生的各项工作,特别是消费环节(餐饮业)的卫生监督工作。对于职业卫生工作的职能调整,在3月16日卫生部召开的全国职业病防治电视电话会议上,蒋部长已做了部署,我也已提出了有关要求,这里再强调一下,在省卫生厅和省安监局未下发有关文件之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仍然要承担职业卫生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不能出现职业卫生监管真空,否则我们将承担有关责任。
(三)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曲折的,总是螺旋式不断向前发展的,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毛泽东同志说过:“世界上没有直路,要准备走曲折的路,不要贪便宜。”卫生监督事业的发展也是一样,不可能一帆风顺,不可能一步到位,总会碰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应该说,卫生监督事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全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已经初具规模。到目前为止,全省已经成立了省、市、县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拥有3000多人,从事食品卫生、医疗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卫生监督工作的专业队伍,承担《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等6部法律和29部行政法规的执法任务,卫生法制逐步完善。与其它部门相比,我们的法律法规不少,我们的监督力量不弱,我们的队伍素质不差,我们的技术含量不低,我们的发展前景很好。“知彼知已,百战不殆”。我们对此要有深刻地认识。
当然,我们也不能沉湎于过去的成绩,我们应该知道,今天的成绩和取得的地位,是我们艰苦奋斗、扎实工作的结果。日常生活中有一个自行车效应:“只有动起来,才能稳得住”,只有卫生监督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才能保持卫生监督事业的生机和活力。因此,我们要坚定信心、持之以恒、奋发进取、真抓实干。邓小平同志说过:“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我们要有作为,必须求真务实,要真干而不是假干,要实干而不是虚干。为此,务必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要用实绩说话。我们要从实际出发,尽职尽责,要把精力投入到扎实的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心浮气躁的工作作风,使全省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形成“满腔热情干事,一门心思务实”的良好氛围。二是要让群众公认。“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我们的工作成绩不是自己讲出来的,而是群众评出来的。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坚持把群众的利益和意愿放在头等地位,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开动脑筋、克服困难、努力工作,使群众了解我们的工作、理解我们的工作,认可我们的工作,推动我们的工作。三是要创新观念。我们要解放思想,要跳出卫生监督看卫生监督,不要局限于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要树立全局观念。在工作中,要加强调查研究,要善于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形成思路,全面推广,指导工作。四是要转变工作作风。卫生监督工作不能墨守陈规,尤其是在强调综合执法的今天,在强调卫生监管向基层延伸的今天,我们不能沿用以往仅重视面向社会的五大卫生,仅重视城镇监管对象的方法,不能恪守8小时工作制,要向公安等执法部门学习,在节假日,在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加强巡查监管,向农村延伸监管。
二、全面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力量建设
长期以来,农村卫生工作与城市卫生工作之间差距较大,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城市卫生监督力度的不断提高,一些原来在城市中普遍存在的公共卫生问题如非法行医、劣质食品、职业危害等问题逐步向农村地区转移。而我们对农村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整个卫生监督工作最薄弱的环节。
在今年2月27日召开的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吕祖善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为民办实事的第四件事,就是“以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推进新型合作医疗为重点,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加大财政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和大病统筹的投入,改善农村公共卫生状况,提高农村健康水平。”什么是“农民健康工程”?它是以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重点,旨在改善农村公共卫生状况,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社会系统工程。因此,“农民健康工程”是推进我省城乡一体化进程,保护农村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浙江”,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有效载体;是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
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期间,我省就十分重视农村卫生监督工作。在2003年的全省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已明确提出了开展农村卫生监督工作试点的要求;在去年的全省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下发了《浙江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乡镇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大家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去年省卫生厅还就《浙江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召开了两次研讨会,为指导意见的出台进行了不懈的努力,现正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尽快下发。应该说,我们对农村卫生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是比较充分的,基础性工作的开展也比较早,这为今年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政策和精神、全面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力量建设奠定了基础。现在,经过全省各地的探索,形成了多种农村卫生监督组织形式。有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分支机构模式,如义乌、桐乡等地,有县卫生局分支机构模式,如龙游、苍南等地,还有其他模式。在众多模式中,通过调研和比较,在乡镇分片设置县级卫生监督分支机构,是一种值得推荐的做法,宁波市在此方面进行了探索,树立了典型,他们的经验将在这次大会上交流。省卫生厅也计划今年适当时候在宁波召开县级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建设现场会,交流经验,推广做法,以建立全省统一的县级卫生监督分支机构。
深化农村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化的必然要求,是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和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为契机,抓住农村卫生监督工作难得的发展机遇,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深化农村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建立县级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健全农村卫生监管网络,争取用三年时间完成县级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建设,形成全省城乡一体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将卫生监督工作向农村延伸,使全省卫生监督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切实提高全省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根据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来审视当前我省卫生监督工作的现状,我们可以发现,我省卫生监督改革与发展中还存在着一系列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不应回避,只有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扫除发展道路上的障碍,才能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促进卫生监督事业向前发展。
(一)不断学习,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得人者兴,失人者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关键在人,在队伍整体素质建设。只有建立一支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才能完成好卫生监督工作任务,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当前,我省卫生监督人才比较缺乏,国家级的专家很少,基层队伍素质不高,对职业卫生、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以及某些执法领域的执法知识相当贫乏,个别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也存在问题,群众的意见比较大,影响了执法的形象,也影响了卫生监督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一是要严格把好人员准入关,坚持公开招聘、考核录用、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吸收一批优秀人才进入卫生监督队伍。二是要制定近期和远期的人才培养和开发规划,有计划地对现有卫生监督人员开展法制培训、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人员的素质培养。去年,绍兴市卫生局紧紧围绕“民为上、人为本、树形象、争一流”的工作主题,引导广大监督员树立 “学习为本”、“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理念,提出了“以人为本,打造学习型执法队伍”的奋斗目标,取得了实际效果,树立了“学习”的榜样。最近,卫生部印发了《2005~2010年全国卫生监督人员教育培训规划》,提出到2010年,力争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卫生监督员,省级卫生监督机构达到98%以上,市级达到95%以上,县级达到80%以上,同时还提出了分年度的阶段目标。省卫生厅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力争通过多种培训方式,提前达到上述目标。三是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我们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抓手,发扬“两个务必”的优良传统,深刻吸取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的教训,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有权就有责,责权不可分”的责权一致观念。要高度重视廉洁自律建设。上周三,周国富副书记到我厅调研纪检监察工作时,提出我省在建设“卫生强省”的同时,也要建好“廉洁卫生”,把我省卫生系统的干部职工建设成一支廉洁、公平、公正的队伍。卫生监督工作掌握着部分卫生行政审批权、卫生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我们的一举一动关系到每一个管理相对人的切身利益。比如说监督采样,有的单位若不按规范要求多采几个样品,作为单位的福利甚至采样人员自己拿了,这样,既损害了管理相对人的利益,也会严重影响执法的公正,败坏了执法形象。我们一定要加强廉政教育,建立投诉举报和督查制度,督促每一名卫生监督人员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和办事高效,决不允许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贪赃枉法、失职渎职。四是要深化卫生监督机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卫生监督事业中来。
(二)强化责任,建立健全卫生执法责任制。今年1月,为充分发挥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作用,提高卫生监管效率,避免卫生监督机构内部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明确了省、市、县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若干规定》的有关要求,从卫生监督工作大局出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卫生监督重心下移。近期,省卫生厅已将省直管单位的监管权下放各市县,还将把食品量化分级A类餐饮单位的审核权下放市级卫生监督机构,省级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全省卫生监督工作、机构及人员的综合协调和组织管理,加强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大案要案的查处等工作。今后,大量的日常卫生监督任务主要由县(市、区)承担,各地要根据《若干规定》的要求,明确市与县(市、区)之间的监管职责,避免部门内部职能交叉、重复执法。
以前我们实施卫生监督,主要重视对社会、市场和企业的监督,而往往忽视落实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责任。这就难以保证卫生监督的质量,难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也就难以保证卫生监督的公正。新闻媒体发现的一些问题,不是说我们发现不了,很大程度上还是和监管责任未落实有关系。任何执法工作,光靠执法者的个人素质,而没有制度的约束是不可能维护好社会秩序的。“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要从制度方面解决问题”。因此,我们要根据《若干规定》的要求,在授予监督员执法权的同时,还要明确其所担负的责任,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让每一个执法环节都明确一个责任人,谁在这个环节上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谁的责任,使每一位监督员都规范执法行为,掌好权、尽好责。与此同时,我们要建立卫生监督稽查制度,督促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都要设置专人负责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负责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促使全省卫生监督执法水平的提高。这次会议上,我们将卫生部制定的二个关于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稽查工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发给大家,一是请大家提出意见,我们汇总后上报卫生部,二是请大家在工作中参考,加强这一方面的工作。
(三)转变职能,积极推进卫生综合执法。卫生监督工作是依照卫生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国家卫生事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一种国家行政执法行为。综合执法是卫生监督概念的内在要求。吴仪副总理在2003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拓宽卫生执法领域,不仅要监督市场,也要监督医疗机构,监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督其他从事公共卫生管理的部门。” 为什么我们一直强调综合执法?一方面,卫生监督队伍是卫生战线上唯一一支从事监督执法工作的队伍,依法行政是卫生监督工作最根本的要求,我们没有权利也没有条件选择执这个法而不执那个法;同时,卫生行政部门内部的业务部门执法也不符合立法、执法相分离的原则,既审批又管理和监督,不利于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并且业务部门也受人员编制的限制。另一方面,实行综合执法也是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的需要。但是,我们有的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对卫生监督的概念还没准确理解,对综合执法的认识还不到位,还没有把卫生行业的监督列入监管范围。“已身不正,焉能正人?”只有把自己管理的单位监督好了,才能树立卫生监督工作的威信,体现卫生监督工作的公平、公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一定要转变观念,开拓监管领域,敢于发现卫生部门自己存在的问题,敢于碰硬,敢于得罪人,把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履行起来。
(四)改变方法,创新卫生监管工作机制。过去我们一直讲要改变“重审批,轻日常监管”的现象,加强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尽管这种现象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有一定的好转,但仍没有根本转变。去年,央视《焦点访谈》几次报道了我省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我们在监管上存在的漏洞。为了解真实情况,去年我对几个地方的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暗访,发现存在的问题确实不少。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有卫生监督工作量大、卫生监督力量不足等客观原因,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监管的方式、方法已不适应当前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对此,我们要深刻地分析、深入地研究。一是要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改变8小时工作时间外、16小时缺乏卫生监管的状态,打时间差,使卫生监督24小时无时不在;二是要走群众路线,发动群众参加监管,使卫生监督无处不在;三是要打“歼灭战”,全省上下联动,加强部门协调和沟通,寻根究底,使违法行为无处藏身;四是要改变“只查不罚”和“重责轻罚”的“老好人主义”,我们提倡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但处罚也是教育,而且是更深刻的教育,我们一定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四、加大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力度
根据今年全省卫生工作视频电话会议上提出的“一个统领”、“二个规划”、“三个重点”、“四项工作”和“五条措施”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卫生部上周召开的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的精神,各地在深化农村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同时,要以改革促监管,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总结经验,继续整顿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执法是我们工作的薄弱环节。去年,针对老百姓和社会舆论关注的医疗服务市场混乱,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活动猖獗,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我们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力量,开展了强有声势的专项整治,在医疗卫生行业监督执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今年,国务院已决定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列入2005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作为商业欺诈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之一,马上要开会部署,我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要求,以卫生监督部门为主,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打击以无证行医行为、医疗机构聘用非卫技人员行医、出租科室、外包科室、性病专科、医疗美容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行为,加大对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惩治力度,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二是继续加大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管力度。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和完善采供血长效管理机制。三是继续做好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工作。针对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传染病预检分诊和门诊、医疗废物处置、集中式空调清洗消毒和空气质量、一次性医疗用品和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等重点内容,继续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不断强化依法防治意识,促进《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贯彻落实。
省卫生厅近期将下发《县级以上医疗机构2005年度公共卫生工作计划任务书》,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尤其是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要组织卫生监督员学习,熟悉有关内容,加强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作,分工不分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业务上进行指导、检查,卫生监督机构以此为据,对医疗机构依法履行公共卫生监管职能。这是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强化综合执法的一个重要措施,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二)规范许可,加强食品、化妆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管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决定》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根据卫生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制(修)订食品生产企业卫生准入条件和规范,做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及与许可内容相关的监管工作,全面承担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职能。
一是根据有关卫生许可规范要求,开展乳制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全面实施保健食品GMP管理,对不符合发证要求的,责令其关、停、并、转,严格把好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关。二是在学校食堂和餐饮业进一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注重对餐饮业“二头”的卫生监督管理;“一头”是差的要规范,“另一头”是好的要促进,提高我省餐饮业自身管理的档次和水平。三是开展保健食品违法宣传、非法添加违禁药品及婴幼儿食品等的监督检查,保持对制售劣质食品违法犯罪分子的高压打击态势。四是积极开展食品污染物监测工作,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对食品污染情况和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做出预警。
在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各地还要继续加强对化妆品、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和生活饮用水等的监督管理,要加强对产品的监督监测,建立城乡饮用水水质定期监测制度,及时公布监督监测结果。
(三)明确职责,做好职业卫生、公共场所的各项监管工作。今年1月份,卫生部与国家安全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卫生部门的主要职责。我省也将根据中编办和卫生部的规定和要求,逐步理顺我省职业卫生监管体系。
今年职业卫生工作,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二是加强对煤炭、化工、冶金、电力、建材、轻工等职业病多发行业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三是严格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四是进一步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五是开展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摸清全省粉尘作业和苯作业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同时,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把公共场所公用物品和集中空调清洗、消毒措施的落实作为工作重点,探索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在这次全国卫生监督会议上,北京市海淀区卫生监督所介绍了经验,他们从2004年4月开始,推出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目前,全区2255家场所中55%已完成评审,其中宾馆、饭店的量化分级工作已全部完成。我们应向他们学习,通过试点逐步推广,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
为保质保量完成上述各项卫生监督执法任务,首先,要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各地要根据省卫生厅工作要点和工作实施计划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工作重点,制定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实施计划,并及时部署。要强调领导责任制和执法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和任务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要严格执法,对群众反映强烈、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一定要严厉查处,加大打击力度,增强卫生执法的威慑力和工作力度,对查处大案要案的有功人员,实行奖励制度。要加强协调,尤其是要加强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工作上的协调配合,形成互相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建立重大行动省、市、县三级卫生监督机构联动机制,在监督执法工作中,要加强与公安、药监、质监、工商、农业等部门的合作,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第二、要加强督查,狠抓落实。为确保各项工作能及时落实,取得成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要加强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省卫生厅今年将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必要时,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第三、要注重舆论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开展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消费者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和用人单位的责任意识。争取建立全省统一的卫生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监督管理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新闻单位通报;同时,也要将依法加强卫生监管的动向、政策、好人好事及管理相对人自觉依法活动的典型通过媒体介绍给社会,让社会和群众了解我们的工作。
同志们,2005年是卫生改革和发展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我们面临着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新的考验,形势好,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抓住机遇,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尽职尽责,努力推进卫生监督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全面提高全省卫生监督执法能力,着力解决好群众的卫生安全问题,为保障全省人民健康,建设“平安浙江”和“卫生强省”,提前实现现代化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