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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名中医审核公开细则
[ 项目名称 ] 省级名中医审核公开细则
[ 受理机构 ]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 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 联 系 人 ] 何琦环 [ 联系方法 ] (0571) 87709166
[ 被许可人 ] 个人和企业(组织) [ 有无收费 ]
[ 承诺期限 ]
[ 实施行政许可依据 ]

根据浙政办〔2000〕222号文件《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的通知》和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名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中药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卫发〔2001〕 271号),制定本细则。

1、服务对象:符合申报条件的临床中医药人员。  
2、服务内容:省级名中医评审。

[ 申报条件 ]
[ 材料明细 ]
   上报材料:浙江省名中医申请表,包括简历、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及思想政治业务情况等。
[ 办理流程 ]
各单位推荐,各市卫生行政部门、高等医学院校及有关单位初评、省名中医评选专家复评、省名中医评选委员会审后报省政府审批。在汇总各市、各单位上报的省名中医初评意见后的2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复评和省名中医评选委员会评审。
[ 表格下载 ]
[ 网上受理 ]

[ 结果查询 ]

[ 主要监管措施 ]

严格按照《浙江省卫生厅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卫生厅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监督电话:(0571)87078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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