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项目名称 ] 省级基本建设及市、县大型建设项目立项审核公开细则 |
[ 受理机构 ] 浙江省卫生厅规划财务与审计处
| [ 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
| [ 联 系 人 ] 胡 伟 | [ 联系方法 ] (0571) 87709052 |
| [ 被许可人 ] 个人和企业(组织) | [ 有无收费 ] 无 |
| [ 承诺期限 ] 省卫生厅在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
| [ 实施行政许可依据 ] |
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浙江省卫生厅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1、服务对象:省、市、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2、服务内容: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建设项目和市、县医疗卫生单位大型建设项目立项审核。 |
| [ 申报条件 ] |
| 无 |
| [ 材料明细 ] |
(1)省级医疗单位: ①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 ②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2)市、县医疗单位: ①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申报单位所在地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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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流程 ] |
| 省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求立项的大型项目,必须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县医疗卫生单位上报的大型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经市、县卫生行政部门逐级签署意见,并提交资料。 |
| 无 |
| [ 表格下载 ] |
无 |
| [ 网上受理 ] |
| http://wwww.zjwst.gov.cn:8082/home.htm |
| [ 结果查询 ] |
| http://wwww.zjwst.gov.cn:8082/ccermore.htm |
| [ 主要监管措施 ] |
严格按照《浙江省卫生厅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卫生厅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监督电话:(0571)870784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