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项目名称 ]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核准公开细则 |
[ 受理机构 ] 浙江省卫生厅医政处、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 [ 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
| [ 联 系 人 ] 王 桢、陈学奇 | [ 联系方法 ] (0571) 87709079 (0571) 87709041 |
| [ 被许可人 ] 个人和企业(组织) | [ 有无收费 ] 无 |
| [ 承诺期限 ] 15个工作日 |
| [ 实施行政许可依据 ] |
根据卫生部《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及《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实施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1、服务对象:申请来华从事临床、诊断、医疗业务活动不超过一年的外籍医师。 2、服务内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核准。 |
| [ 申报条件 ] |
| 无 |
| [ 材料明细 ] |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核准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书,外国医师学位证书; (2)外国行医执照或行医权证明; (3)外国医师健康证明; (4)应邀单位证明及协议书或承担民事责任的声明书。 省卫生厅收到有效、齐全的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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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流程 ] |
| 无 |
| 无 |
| [ 表格下载 ] |
| 无 |
| [ 网上受理 ] |
无 |
| [ 结果查询 ] |
无 |
| [ 主要监管措施 ] |
严格按照《浙江省卫生厅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卫生厅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监督电话:(0571)87078465 |